工矿商贸企业五一假期期间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6日

肥城市工贸企业五一假期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为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肥城市五一假期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涉爆粉尘等易燃易爆场所,涉氨制冷、涉重大危险源区域, 纺织、食品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禁止实施重大检维修作业,禁

止在固定动火区外动火。

2、危险作业一律提级审批,禁止 2 人以上施工人员同时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同一平台作业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3、涉高温熔融金属、煤气作业、煤粉仓作业、除尘系统作业、

液氨制冷作业等重 点岗位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4、高温熔融金属液体可能倾倒或喷溅的范围内、运输路线 5m

范围内严禁有人员逗留。

5、涉使用危化品企业的危化品仓库、喷漆房同时进入或作业

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6、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同时作业或逗留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7、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与企业陪同人员在同一时间进入同

一高危场所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人。

8、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包保活动一律不安排进入高

危场所。


肥城市非煤矿山企业五一假期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为压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肥城市五一假期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禁止在井口周围 50 米内、井筒内、井下及井上易发生燃、

爆的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动火作业。

2、禁止在井筒内及井下进行任何形式的大型检维修作业。

3、露天矿山一律暂停爆破作业。

4、停产停建矿山复工复产申请一律不组织验收。

5、严格非煤矿山企业重 点区域、重 点部位、重 点环节的人员  管理。(1)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3 人。(2) 山东东  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罐笼单次运送人员不得超过 29 人;其他非煤  地下矿山罐笼单次运送人员不得超过 9 人。(3)井下炸药库同时  进入人员不得超过 2 人。(4)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与企业陪同  人员在同一时间进入同一高危场所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人。(5)

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包保活动一律不安排进入高危场所。

6、严格火工品管理。(1)严禁炸药、雷管混存混放,乱堆乱 放。(2)严禁火工品与人员同罐上下。(3)采掘作业面装药、定

炮、处理哑炮等环节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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