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 “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高新安字〔2024〕11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企业,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省、泰安市、肥城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确定组织开展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扎实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培训学习范围

(一)企业范围: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做到所有企业全覆盖。

(二)人员范围: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一线岗位员工。

(三)内容范围:理论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分为共性内容和专项内容2部分。共性内容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要求;专项内容是各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以及按照不同行业领域划分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附件1)。实操培训学习内容由企业结合岗位设置具体确定,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将通过山东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安”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并持续更新;企业培训学习内容须覆盖但不限于公开发布的内容,应当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

三、培训学习安排

(一)大学习。(即日起至8月31日前完成)

各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自主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 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二)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穿插进行)

1.主要负责人培训。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结合肥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十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肥安办发〔2024〕14号)要求以及高新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配合组织好我区“分课堂”教育培训,组织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重 点行业领域专题安全培训。对其他重 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三年培训计划,及时完成2024年度培训任务,确保三年内完成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2.企业全员培训。各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现有岗位***特点,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 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一次;可以将“大培训”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企业要将接受本企业作业指令的外包外租、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培训结束后,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工伤预防能力培训。根据市人社局等8部门印发的《全市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 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泰人社字〔2023〕31号)和《泰安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泰人社字〔2022〕9号)要求,实施重 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配合市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重 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等三类重 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4.内训能力建设。要注重挖掘企业内训潜力,加强内训师队伍建设,利用“大培训”活动培养选拔从业经验丰富、安全素质过硬、操作技术熟练的员工作为企业内训师。积极发挥内训师作用,结合“师傅带徒弟”、老带新等制度措施,引导企业结合岗位实际按纲施训、因材施教。

(三)大考试。(10月31日前完成)

1.考试试题编制和下发。5月底前,省应急厅完善共性内容考试题库;6月上旬,上传至省厅网站学习专栏和“学习强安”平台,供各企业组织学习和考试。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全市统一考试。泰安市级负责组织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10月10日前完成;肥城市负责组织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10月20日前完成。高新区将组织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场所上机参加考试,具体时间由市级统筹确定。考试试题从专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组织一次补考,10月31日前完成,同时考试系统关闭。对存在无故不参加考试、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等情形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由应急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对其所在企业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

3.企业员工考试。由各企业自行组织,10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主培训后,要认真研究确定各岗位人员理论和实操考试内容,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考试,如实评定并记录考试成绩。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应急管理部将成立“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专班成员:鹿传国、王峰、郭洪臣、郭学凯)。8月10日前,区应急管理部按照行业类别分别统计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人员名单(附件2)报肥城市应急管理局(名单务必仔细核对,避免漏报、重复上报),并录入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系统;企业或人员名单需要变更的,及时报送区应急管理部安全科,由高新区负责汇总情况并说明原因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及时报泰安市统一组织变更。

(二)强化督导检查。高新区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企业“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组织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督导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全员覆盖以及工作成效,一并检查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等情况。同时将此次专项行动列入高新区日常执法检查的必查事项,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考核奖惩。明确保障措施,鼓励企业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有机结合,培训学习情况计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绩或员工个人培训记录;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政策,积极选树“优 秀组织单位”和“学习标兵个人”。

(四)强化调度总结。高新区将定期调度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

联 系 人:王峰、郭学凯;

联系电话:3320095;

电子邮箱:wgdajb@126.com。


附件:1.理论培训内容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人员名单(样表)



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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