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商贸企业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2日

附件2

工贸企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为压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涉爆粉尘等易燃易爆场所,涉氨制冷、涉重大危险源区域, 纺织、食品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禁止实施重大检维修作业,禁止在固定动火区外动火。

2、危险作业一律提级审批,禁止 2 人以上施工人员同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同一平台作业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3、涉高温熔融金属、煤气作业、煤粉仓作业、除尘系统作业、液氨制冷作业等重 点岗位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2 人。

4、高温熔融金属液体可能倾倒或喷溅的范围内、运输路线 5m范围内严禁有人员逗留。

5、涉使用危化品企业的危化品仓库、喷漆房同时进入或作业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6、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同时作业或逗留人数不得超过 2 人。

7、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与企业陪同人员在同一时间进入同一高危场所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人。

8、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包保活动一律不安排进入高危场所。


附件 3

非煤矿山企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为压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禁止在井口周围 50 米内、井筒内、井下及井上易发生燃、爆的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动火作业。

2、禁止在井筒内及井下进行任何形式的大型检维修作业。

3、露天矿山一律暂停爆破作业。

4、停产停建矿山复工复产申请一律不组织验收。

5、严格非煤矿山企业重 点区域、重 点部位、重 点环节的人员管理。(1)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3 人。(2) 山东东  平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罐笼单次运送人员不得超过 29 人;其他非煤  地下矿山罐笼单次运送人员不得超过 9 人。(3)井下炸药库同时  进入人员不得超过 2 人。(4)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人员与企业陪同  人员在同一时间进入同一高危场所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人。(5)各级领导视察、调研、检查、包保活动一律不安排进入高危场所。

6、严格火工品管理。(1)严禁炸药、雷管混存混放,乱堆乱 放。(2)严禁火工品与人员同罐上下。(3)采掘作业面装药、定炮、处理哑炮等环节严禁闲杂人员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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