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 一 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

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 一 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各村(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开工“第 一 课”活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4〕1号)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与“三大”活动融合开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开工“第 一 课”与一季度“大警示大学习大反思”活动深度融合,提高观看警示片的针对性,丰富“第 一 课”内容。要充分利用春节后复工复产前的准备时间,组织员工开展大学习,在警示和学习基础上,深入查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切实提高开工“第 一 课”质量。

二是加强服务指导。利用泰山安全网“教育培训”栏目、“肥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和开工“第 一 课”示范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工“第 一 课”的指导和服务,对重 点企业可以采取派员监督指导、现场旁听、参与授课等方式,确保开工“第 一 课”效果。要注意培树典型,及时总结上报企业开工“第 一 课”的经验做法,区安办将择优上报市安办在媒体宣传。

三是加强督促督导。各村(社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的宣传发动,把开工“第 一 课”各项要求传递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指导企业按照省市要求抓好落实。要把开工“第 一 课”开展情况列为春节后一项重 点工作,纳入各类督导检查的重 点内容,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全覆盖、开工“第 一 课”规定内容不少、覆盖员工不漏,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请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2月25日前将开工“第 一 课”活动总结及佐证材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魏炜,电话:3320095,邮箱:wgdajb@126.com


附件:鲁安办字〔2024〕1号文件


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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