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操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1日


一、实验实训前要接受安全教育,熟悉工作环境,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践操作时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裙子等有碍安全操作的衣服。

三、实验实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服从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遵守实验实训场所有关规定,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合闸送电。

四、正确使用各种电工工具。使用工具前,要仔细检查工具绝缘部分是否损坏,以免触电伤人;工具使用时和使用后要放在安全区域,禁止随手乱放和置于高处。

五、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维修。任何接线和拆线都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六、发现电线绝缘破损、接线头裸露应立即处理。操作过程中,应保持双手干燥。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和用湿布擦拭电器零件。

七、在实验实训中如发现电气设备过热、停转或有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电气设备如发生火灾,应在立即断开电源,然后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严禁用水灭火。

八、实验实训结束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应整理好工具、材料等,打扫环境卫生,并关闭实训室的总电源,以确保安全。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安排、解决。


鲁公网安备 370983020007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