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要求
二、1、座板上表面应具有防滑功能,无裂痕、糟朽。并应进行防水处理。
2、金属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麻点及能够损伤绳索的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
3、屋面固定架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所有焊缝外观应连续、平整,无气孔、夹渣等缺陷。
二、结构要求
1、座板上应有挂清洗工具的装置。
2、吊带应为一根整带。
3、工作绳、柔性导轨、安全短绳不应有接头。
4、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不应使用丙纶纤维材料制作。
5、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应采用插接或压接的环眼。插接时每股绳应插接4道花,尾端整理成锥形。
6、工作绳、柔性导轨和安全短绳的环眼内应装有塑料或金属支架。
7、下降器、金属圆环、半圆环不应焊接。金属件边缘应加工成R4以上的光滑弧形。
8、工作绳、柔性导轨的制造商应在其产品上标明有效使用期及使用条件。
9、工作绳、柔性导轨的使用者应按产品上标明的有效使用期及使用条件使用,超过使用期应报废。
10、工作绳、柔性导轨出现下列任何一个情况时,应立即报废:
——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损;
——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
——编织绳的外皮磨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