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考核标准
6.1 考核办法
6.1.1 考核的分类和范围
6.1.1.1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
6.1.1.2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的考核范围应符合本标准 6.2 的规定。
6.1.2 考核方式
6.1.2.1 考核分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6.1.2.2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或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实际操作考核方式
包括操作和口试等方式。
6.1.2.3 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 60 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 1 次。
6.1.3 考核内容的层次和比重
6.1.3.1 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内容分为了解、掌握和熟练掌握三个层次,按 20%、30%、50%的比重进行考核。
6.1.3.2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分为掌握和熟练掌握两个层次,按 30%、70%的比重进行考核。
6.2 考核要点
6.2.1 安全基础知识
6.2.1.1 安全生产常识
6.2.1.2 触电事故及现场救护
6.2.1.3 防触电技术
6.2.1.4 电气防火与防爆
6.2.1.5 防雷与防静电
6.2.2 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6.2.2.1 电工基础知识
6.2.2.2 电工仪表及测量
6.2.2.3 安全用具与安全标识
6.2.2.4 电工工具及移动电气设备
6.2.3 安全技术***知识
6.2.3.1 低压电器设备
6.2.3.2 异步电动机
6.2.3.3 电气线路
6.2.3.4 照明设备
6.2.3.5 电力电容器
6.2.4 实操技能
6.2.4.1 低压电器设备安装与调试操作
6.2.4.2 低压配电及电气照明安装操作
6.2.4.3 电气设备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
6.2.4.4 电工测量操作
6.2.4.5 防火防雷设备使用操作
6.2.4.6 安全用具使用操作
6.2.4.7 触电急救操作
6.3 复审培训考核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