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电气设备火警或邻近电气设备附近发生火灾时,电工人员应运用正确的灭火知识,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正确的方法灭火。
1.当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火情蔓延和灭火时发生触电事故。
2.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尤其是有油类的火警,应采用黄沙、二氧化碳、1211、二氟二溴甲烷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3.灭火人员不可使身体或手持的灭火器材触及有电的导线或电气设备,以防触电。灭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用水枪灭火器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该水枪通过水柱泄漏的电流较小,用于带电灭火较安全。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电压为10kV及其以下者不应小于3m,电压为220kV及其以上者不应小于5m。
(2)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导电灭火剂的灭火器灭火时,机体、喷嘴至带电体的小距离:电压为10kV不应小于0. 4m,电压为35kV不应小于0. 6m,电压为10kV不得小于0. 7m,电压为35kV不得小于1m。
4.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