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报名条件(2020年版)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7日

焊工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相关: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电工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本或相关: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工种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工种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工种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取得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含)以上。

注:本或相关:机械、电气类。

 

电梯安装维修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1、相关职业:电梯装配调试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人员(电梯)。

2、本:电梯工程技术。

3、相关:理工科。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2018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五级/初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一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1、相关职业:建筑工程、机电设备检修、物业管理等。

2、本: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

3、相关:建筑类、机电类、能源类。

 

防水工

(2011年修订)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砌筑工

(2011年修订)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4)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或相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或相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混凝土工

(2019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学徒期满。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职业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①本职业:凝土搅拌工、混凝土泵送工、混凝土模板工和混凝土浇筑工。

②相关职业:建筑工程等。

③相关: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建筑测量、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土建工程检测、燃气热力运行与维护、消防工程技术、硅酸盐材料制品生产等。

 

钢筋工

(2019年版)

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一级/技师。

2.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①相关职业:砌筑工、混凝土工。

②相关:公路施工与养护、桥梁施工与养护、港口与航道施工、铁路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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